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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制保障能源轉型
中國環境報記者王瑋北京報道 我國能源實現轉型迫切需要解決什么問題?如何用法制保障能源轉型?日前,一場名為“能源轉型——機遇與挑戰”學術研討會在首都經濟大學舉辦。本次會議旨在聚焦我國能源轉型中的熱點問題,深度剖析能源轉型面臨的機遇與挑戰,以及如何從法律制度上保障中國能源轉型。
本次研討會主要圍繞“中國能源轉型與制度保障”、“能源轉型對社會生態協調發展的挑戰”、“能源轉型與弱勢群體權益保護法制建設”等三個重點方面展開。
針對中國能源轉型面臨的“跨越式發展帶來的成本問題、利益關系的調整問題、能源市場化難以形成問題”,首都經濟貿易大學環境與經濟法治研究中心主任高桂林教授提出,政府應出臺完善可再生能源補貼政策、優化可再生能源基金管理、稅收政策和發揮政府采購作用等措施以孕育市場競爭。此外,還要引入規模民營資本且必須確定依法管制的原則。
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法案室主任翟勇介紹了我國能源立法的現狀及其在法律中的地位,同時特別指出,在今后的能源立法中要充分反映生態文明建設的要求。
“我對中國能源立法的態度是既要保持積極又要慎重?!敝袊嗣翊髮W法學院周珂從4個案例說明中國能源轉型的復雜性,并就能源市場化改革提出自己的意見。
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張世君教授提出中國不僅應積極參與國際能源法律制度制定,還要結合本國發展現狀,提出自己的立法理念。
促進可再生能源發展,是各國能源立法的一項重要任務。中國政法大學綠色發展研究院院長侯佳儒教授從介紹美國立法經驗入手,提出促進中國可再生能源發展的3個立法建議:需要政府前后一貫的政策引導、需要政府在戰略高度上作出系統的政策設計、需要政府強力而高效的政策實施手段。
此外,還有一些專家學者從中國能源轉型的環保戰略、影響評價工具如何支持能源轉型決策、德國能源轉型的政治基礎對中國的啟示、能源轉型中的社會公平緯度、能源轉型背景下我國農村生態補償立法的困境、京津冀生態一體化目標下能源消費轉型與大氣治理等方面,探討了能源轉型中遇到的問題及對策。